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001-2021-22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001-2021-22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二、须知前附表条款中:“15.代理服务费:不收取;”
现更正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采购预算金额计算,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附件》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①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费账号:收 款 人: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50153140500001061。(3)投标人应签署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二、须知前附表条款中:“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
现更正为:“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三)原采购文件的:18.响应文件要求:(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0份。
现更正为:(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3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9日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名 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吉祥路100号
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83135981
名 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通一街2号/天河区珠江新城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020-85200402
项目联系人:赵志红
电 话:020-85200402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