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01011-20210009-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3.20万元。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设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7. 本项目只接受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1 年 07 月 06 日起至 2021 年 07 月 12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人本人近三个月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2021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 0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5日
附件一:
声明函
本公司参与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投标工作,现特此声明本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