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广州市近视防控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包组 | 项目内容 | 数量 | 类别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包组一 | 广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综合服务试点项目 | 1 | 服务类 | 1年 | 61.40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包组二 | 广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及近视防控 | 1 | 服务类 | 1年 | 25.00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的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所投的包组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所投的包组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4.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只接受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8.供应商为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教育部门开具同意服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为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2017〕16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购买磋商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09 月07 日起至2023年09 月13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k8凯发天生赢家官网“http://www.gdglzb.com/”中的“购买标书”入口进行线上操作并完成交费,详见k8凯发天生赢家官网“线上售标操作指引”。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并邮寄纸质采购文件。建议供应商选择线上购买方式。(联系人:林小姐,咨询电话020-85200402,邮箱:gdglzb@163.com),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七、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至2023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评审时间:2023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邮编: 510000
十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③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09 月 06 日